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5-10
华能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公司新庄煤矿输送机(备用)减速机设备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2-02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公司新庄煤矿输送机(备用)减速机设备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
2.2 规 模: 8.00Mt/a。
2.3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煤业公司庆阳新庄煤业公司新庄煤矿输送机(备用)减速机设备招标标段包01。
2.4 交货地点: 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
2.6 招标范围: 井底装载胶带机减速机、仓上转载胶带机减速机、中央胶带大巷、石门胶带机等井下各系统输送机配套备用减速机一批。具体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及技术部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减速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证明文件),并提供井下(中央胶带大巷、石门、仓上转载、井底装载胶带机)减速机的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认证证书”,其他减速机供货时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认证证书;
(2) 业绩条件: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矿用减速机供货业绩至少3项(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业绩均为有效业绩,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产品类别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0日09:00起至2023年05月15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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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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