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5-10
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集中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5-3-08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1. 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集中采购资格预审
1.2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1.3招标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1.4本次年资格预审有效期:
自资格预审结果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参加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集中采购投标。
1.5资格预审的范围:
1.5.1脱硫石灰石粉供货
为华能辽宁分公司管理火电厂供应脱硫石灰石粉,目前只有华能大连热电厂1家火电企业脱硫使用石灰石粉,企业概况如下:
华能大连热电厂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海北路2号,现有2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火力发电机组和2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燃煤空冷背压供热机组
华能辽宁分公司脱硫石灰石粉集中采购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参数 |
1 | 石灰石粉粒度 | % | 44μm,93%过筛率 |
2 | CaCO3 | % | ≥91 |
3 | CaO | % | ≥51 |
4 | MgO | % | ≤2 |
5 | MgCO3 | % | ≤2 |
6 | SiO2 | % | ≤2 |
7 | Al2O3 | % | ≤0.1 |
8 | Fe2O3 | % | ≤0.2 |
9 | 附着水含量 | % | ≤1 |
10 | 盐酸不容物 | % | ≤3 |
1.6标段划分: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集中采购资格预审。
2. 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件
2.1.1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2资格审查专项条件
2.2.1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集中采购资格预审专项条件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具备年度石灰石粉供应累计2万吨以上的业绩(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数量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
2 | 石灰石粉主要技术指标 | 提供石灰石粉来源证明,并提供国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所供石灰石粉技术指标的最新检测报告且须符合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
3 | 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 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5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5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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