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气体热像仪【22TA096环境异味溯源监测网格化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外气体热像仪【22TA096环境异味溯源监测网格化建设项目】(WZ20230523-3835-6283-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红外气体热像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红外气体热像仪\-20-350℃ ±2% | 2.00 | 台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要求是生产商,非生产商要提供仪器主机生产商的独家授权文件。 3.1.7 非辐射红外视频/可见光视频MPEG4格式记录;可用USB输送至PC。电池类型:可充电锂离子电池,数量2个(一用一备);电池使用时长应超过3.5小时 3.1.8 可移动SD或SDHC存储卡储;存卡每GB的容量可存储超过1200张图片(JPEG),还可进行后期处理;每10秒存储一次,定期储存时间可长达24小时及以上;文件格式:标准JPEG,包含14位测量数据 3.1.9 测温范围:至少-20℃~350℃,精度±2%;发射率校正:0.01~1.0可调或从可编辑的材料表中进行选择 3.1.10 显示屏:内置可旋转,彩色液晶显示屏(不小于4英寸),不低于800×480像素;取景器:内置旋转OLED,不低于800×480像素;图像模式:红外图像,可见光图像,高灵敏度模式(HSM) 3.1.11 对焦方式:手动对焦,1~8倍连续变焦;热灵敏度:30℃时, 3.1.12 防爆等级及设备防护: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c nc ⅡC T4 Gc或CLASS Division 2同等防爆等级,并提供对应型号的防爆证书,且必须在有效期内。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仪器各类性能指标及测试结果不低于EPA METHOD 21标准要求;红外成像波段为3.2μm~3.4μm;内置GPS功能可定位泄漏点,GPS位置数据自动添加到每张图像上,拍摄红外照片和红外视频上自动显示GPS位置数据;能够直观的观察到VOCs气体的微小泄漏,可检测不低于50种VOCs气体 3.1.13 卖方提供的“便携式安全型红外气体热像仪” 在国内石油化工企业或化工园区中至少有两家及以上的用户成功应用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前;卖方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金额可隐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分析仪配置清单(必须包含分析仪型号、数量)、并标明终端用户名称及联系方式、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不清晰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制造商必须提供IS9001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 8:00时至2023年5月1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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