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泉州闽光炼铁厂煤气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JDSBZ230501
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煤气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改造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炼铁厂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炼铁厂现有有毒气体监测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炼铁厂--炼铁工序炼铁高炉区域3座高炉共303台气体监测报警器;炼铁厂--烧结工序烧结区域共78台,一氧化碳 77台,氨气1台,将现场的气体监测报警器信号通过无线传输的形式进入信号采集器,在经过信号采集器进入上位机系统实现联网集中监控,实现实时数据、历史数据查询、报警和报表打印等功能;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如有):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40天,6月10日(初定)至7月20日。在2023年7月20日前完成该项目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超期一天扣5000元,总计扣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炼铁厂煤气集中报警控制系统改造招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设计和设备供货能力。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相同或类似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或能力。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者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至5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到泉州闽光钢铁公司行政楼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室领取标书。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凭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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