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中山分行中山市人民医院机具收费引导服务采购项目(第六次)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发银行中山分行中山市人民医院机具收费引导服务采购项目(第六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中山市人民医院机具收费引导服务采购项目(第六次)
二、项目编号:CGB-ZS-2023-005
招标代理编号:07-02-04A-2023-D-E03385C05
三、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家中标人,由其向采购人提供机具收费引导服务采购服务(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人民币75.6万元(含税)。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不在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否决其投标。)。
5.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含有相同的股东出资人或互相参股)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投标人2020年4月1日至今具有引导服务类似业绩或案例,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业绩或案例须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页面:合同封面页、关键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提供的合同缺失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判定的,视为无效合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招标文件领取
1.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