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
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
预招标公告
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预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XTC-A1-23700053
项目名称: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二标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西部的大路铺镇和东田镇之间,东面为钩挂岭和秦岩,南面与白芒营镇和桥市镇接壤,北面与沱江镇相连,海拔高程在300m~500m 之间, 地势起伏相对较大。场址范围内大部分山体灰岩裸露,植被主要为灌木。
本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1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110kV升压站,再经升压变升压至110kV,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瑶都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江华县白芒营风电场三期工程道路及平台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道路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换填、碾压、土石方运输、弃土、表土归集、转弯半径加宽、路基填筑、山皮石路面、排水沟、护坡、征地协调等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修筑吊装平台相关的土石方开挖、换填、碾压、土石方运输、弃土、边坡整理、水保工程措施(排水沟、挡水埂、挡土墙等)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在风机基础浇筑与风机吊装期间,修筑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风机平台进行及时维护与抢险,同时应采取措施确保雨后风机平台正常使用,保障后续工序与设备运输、存放、吊装等正常施工。
道路及平台恢复工程包括多余土方及渣石外运,平台表面平整,表土或耕植土回覆,复耕等工作,达到种植条件。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其他辅助工程施工(例如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中。本工程弃土场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本次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达到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标准。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
预招标公告
受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预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及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GXTC-A1-23700053
项目名称: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一标段)
项目名称:湖南江华白芒营风电场三期项目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二标段)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华白芒营三期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西部的大路铺镇和东田镇之间,东面为钩挂岭和秦岩,南面与白芒营镇和桥市镇接壤,北面与沱江镇相连,海拔高程在300m~500m 之间, 地势起伏相对较大。场址范围内大部分山体灰岩裸露,植被主要为灌木。
本风电场工程装机容量100MW。本工程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机以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110kV升压站,再经升压变升压至110kV,以1回110kV线路接入瑶都220kV变电站110kV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接入系统报告审查意见为准。 2.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江华县白芒营风电场三期工程道路及平台工程,以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道路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换填、碾压、土石方运输、弃土、表土归集、转弯半径加宽、路基填筑、山皮石路面、排水沟、护坡、征地协调等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修筑吊装平台相关的土石方开挖、换填、碾压、土石方运输、弃土、边坡整理、水保工程措施(排水沟、挡水埂、挡土墙等)及施工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在风机基础浇筑与风机吊装期间,修筑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风机平台进行及时维护与抢险,同时应采取措施确保雨后风机平台正常使用,保障后续工序与设备运输、存放、吊装等正常施工。
道路及平台恢复工程包括多余土方及渣石外运,平台表面平整,表土或耕植土回覆,复耕等工作,达到种植条件。
其他未在上述范围中明确指明的其他辅助工程施工(例如民事及相关协调费等)均包含在招标范围中。本工程弃土场由投标人负责解决。
本次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境内。
2.4 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达到协合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标准。 3、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 2施工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或输变电、公路路基、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之一;
-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有3个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需明确该项目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部人员,并提供其简历。
- 4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施工的能力;
- 5业绩: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不少于3项同类型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
- 6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 7诚信履约:诚信履约: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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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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