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石化公司储运部供催化蜡油罐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桥石化公司储运部供催化蜡油罐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储运部供催化蜡油罐节能改造基础设计的批复》(沪高石化发〔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储运部供催化蜡油罐节能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心沙路1号。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533.43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高桥石化公司储运部供催化蜡油罐节能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所有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艺管道制作安装、自控仪表及电气安装等工程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应专业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相应专业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C证),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3.4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6日12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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