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36/17-SB-01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新增火车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项目已由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现有火车入厂煤采样机赛摩SM-1600型皮带中部采制样装置一套,因目前入厂煤来煤批次日益增多,且来煤煤源较为复杂,现有火车入厂煤采样机无法完全满足入厂煤采样工作;为满足公司入厂煤质量验收的需要,需新增一套火车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设计、供货、安装、试验,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36/17-SB-01101 | 新增火车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项目 | 项目计划在公司#0转运站至#0A转运站之间新增一套入厂煤火车皮带中部采样机1套,并加装一套采样机封装系统和对接平台(采样机部分),在全自动制样机入料口加装一套对接平台(制样机部分)和合样归批系统,购置一辆合样归批系统电动车 | 200元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增火车入厂煤皮带中部采样机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 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www.mem. 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自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2项采样设备生产销售或技术改造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技术协议范围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主要信息)。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16 10:30到2023-05-23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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