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新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昆明邮区中心车用润滑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ZYN202304006)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名称:昆明邮区中心车用润滑油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需求提供车用润滑油相关产品,并可免费按国家规定回收和处理招标方的废旧油品和包装。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及《车用润滑油相关产品报价表》(附件1)。
2.3预算金额:年度费约35万元,3年预计105万元;招标人不承诺最终结算金额与预算金额相符,双方签订单价协议,最终按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本次采购签约模式为“框架+订单”,具体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有不确定性,不保证固定的品种、数量、供货时间,具体以招标人需要品种、数量、供货时间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4供货地点:供货及验收地点为招标人仓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昆明市区内)。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供货方式:在合同期内,招标人根据需要以电话或其它形式向投标人发出要货计划(不定时、不定量、不定品种),投标人按招标人要货计划的品种、规格、数量向招标人供货。交货时投标人出具发货清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作为对账和结算依据。
2.7供货时限: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供货服务,在接到招标人要货需求后30分钟内完成供货;对于招标人通知投标人补充的备货,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根据招标人保管的存货情况适当延长时限;同时储备少量货品至招标方,招标方根据使用情况据实结算。
2.8合同签订期限:采购年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2.9质量要求:所提供的产品须为正规厂家和正常途径所提供的全新产品,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为具备供货能力的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出具相关授权书或证明书;
3.3、所投产品需附合格证书、检验证书、三包凭证等质量保证材料及相应的产品资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的不良情况。
3.5.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和202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盖章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
3.7、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须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应答。
②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为正规厂家和正常途径所提供的全新产品。
③对列入招标人及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3年05月16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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