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GC-GK-1021/01
发标日期:2023年05月17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发展海南生产支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基础围挡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 海油发展海南生产支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基础围挡工程 |
竣工期: | 合同签订完成并获得开工许可后120天内完成 |
项目概况: | 海油发展海南生产支持基地主要为满足海油发展下属6家使用单位各项入驻业务的生产、实验及生活需求。采用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开发模式,该基地位于海南省澄迈县马村物流仓储区金马大道与南二环路东北侧27010-201935-1地块(以下简称“北地块”)、27010-201935-2地块(以下简称“南地块”),南北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350345.04平方米,约合525.52亩。目前海油发展海南生产支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土方工程已完成招标,进入准备施工阶段。本次立项为海油发展南北两个地块临时围挡工程,围挡工程实施后为即将开展的土方平整施工及后续主体工程提供安全区域环境,同时配套实施的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可满足地方政府对项目周围区域的环保要求,为项目顺利推进实施起到必要的保障作用。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澄迈县马村 |
招标范围: | 海油发展海南生产支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基础围挡工程,将整个地块进行围挡以减少对周围区域的影响,也为后续施工提供安全区域环境,同时配套实施的部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可满足地方政府对项目周围区域的环保要求,为项目顺利推进实施起到必要的保障作用。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场地素土回填、平整开路、基础开挖、围档基础浇筑及安装、钢结构大门及保安岗亭门禁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洗车槽、企业宣传图等。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体系认证: 1) 通过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通过国家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国家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适用于中国境内认证体系)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二、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证书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具有并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3.上述资质证书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内 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三、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完工时间),至少具有 1 项(单项合同金额在 50 万以上)且已完工的建筑工程施工,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业绩合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与之对应的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信息页;竣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确认时间。 3.业绩资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 再进行评审。 四、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 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5月17日到2023年0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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