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泰港石化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拓市】天津泰港石化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南港乙烯项目中心化验室(含环境监测站)新能源厢式皮卡采购所需新能源厢式皮卡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530-2603-6795-B1 2.项目内容:(重招)【拓市】天津泰港石化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南港乙烯项目中心化验室(含环境监测站)新能源厢式皮卡采购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新能源汽车 | 3.00 | 辆 | 包1-新能源厢式皮卡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3年6月30日、天津南港乙烯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 2.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规方案响应情况/技术规格偏离表》。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独家授权函。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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