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镇乡村振兴项目,经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2023)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三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援疆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三台镇乡村振兴项目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三台镇镇区
3、项目规模:改建商业前场及停车位;建设路(酒厂大门至团结路平交口)和团结西路(平交路口两侧约380米范围)人行道及路沿石修补更新、绿化带及绿化给水管线建设;建设路及部分团结路亮化工程(路灯、电缆、配电箱及预埋管线等);新建东西市场大门及地面硬化、摊位和设备购置;新建迎宾标识1座;新建4个沿街景墙、1个景观装置构筑物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
4、工程总投资额:计划投资647万元。
5、资金来源:援疆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3年6月15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07天(日历日)。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1日之后新成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9、投标人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为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评标方法
采用昌州建执法(2018)100号文“昌吉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四、投标报名
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0日10:00时-2023年6月9日10: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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