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2024年热电站副产品销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1055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2024年热电站副产品销售(招标项目编号: 0123-ZB1055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2024年热电站副产品销售
2.2项目类型: 销售
2.3项目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工业区
2.4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估量 | 提货要求规定 | 销售期限 | 备注 |
1 | 粉煤灰 | 吨 | 每日约135吨,年预计50000吨 | 存储能力250吨/仓,共2个仓。要求每日清运,粉煤灰不得落地。 |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 脱硫石膏 | 吨 | 每日约60吨,年预计10000吨 | 存储能力250吨/库,共1个库。 | ||
3 | 炉底渣 | 吨 | 每日约17吨,年预计6000吨 | 存储能力10吨/仓,共2个仓。要求每日清运,炉底渣不得落地。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自有或合作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能力承担运输业务;具备粉煤灰、炉底渣、脱硫石膏的储存场地或设施(提供场地协议、图片及环境登记备案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2018年至今火力发电等企业副产品购买或销售的业绩,业绩合同中必须包括含粉煤灰在内的至少两种产品。(业绩合同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内容。)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及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涉诉清单。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23 09:00——2023-05-30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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