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在线监测废液处置询比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在线监测废液处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在线监测废液处置(采购编号:LAZCFW-2023-0369)。
1.2 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我矿矿井水站与生活水站所产生的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处置。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共七套在线监测设备(COD两台、氨氮两台、总磷两台、总氮一台)产生的监测废液(预计全年约2000升)进行规范处置。必须根据库存按矿方要求及时转移处置,在合同期前全部处置完成。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常村煤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中应包含本项目危险品(危废代码:900-047-49 )种类的收集、贮存、处置;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或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合作(提供合作文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3年05月22日17点00分起至2023年05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