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236/01
发标日期:2023年05月24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渤海地区印刷服务通用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渤海地区印刷服务通用协议 |
完工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叁年,采用1+1+1模式,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条款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次类推 |
项目概况: |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平面设计、无碳复印印刷、资料刻盘、卡片、名片、文件、文档等制作印刷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渤海地区(主要服务于天津、北京地区,兼顾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等) |
服务内容简介: | 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平面设计、无碳复印印刷、资料刻盘、卡片、名片、文件、文档等制作印刷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3.既往业绩(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若为年度协议合同,要求累计订单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印刷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的数量不足的将导致废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对应的结算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相关技术要求(如合同技术附件)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 1项完成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文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5)原件备查。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5月24日到2023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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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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