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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石化天津分公司 乙烯原料轻烃资源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汽化器招标公告

2023-05-26 16:35:1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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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分公司乙烯原料轻烃资源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汽化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化天津分公司乙烯原料轻烃资源优化技术改造项目汽化器(WZ20230619-2109-716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化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其他换热器\7500×2500 Q345R+3041.00包1-汽化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1.7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1.8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9 提供连续最近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最近三年审计报告的否决,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10 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1.11 付款方式和进度:货到验收合格及乙方票据验证合规之日起90日内付款95%,质保金5%。付款方式和进度作为否决项。

    3.1.12 设备必须在卖方的设计和制造经营范围之内。卖方应至少有同样或相似型式的设备在相同或相似工艺操作条件下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相应业绩。

    3.1.13 2018 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内石油、化工或天然气行业至少有2套使用立式蒸汽加热型撬装汽化器设备(介质为 LPG,气化能力≥20t/h)的供货业绩。投标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业绩列表,并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合同号、设备型号、气化能力、投用时间、用户名称及业主方相关人员联系电话。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签字版技术协议、发票、到货接收证明文件等,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或负荷)以及签署页和盖章页。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清晰或数据不足的业绩将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平台系统()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4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TS认证)认可的D1、D2类以上(含D1、D2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资质。气化器本体不允许外协,并对气化器进行出厂压力容器监检。

    3.1.15 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条款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详见《储运专业液化烃气化器(常温液体)技术条件》(45BJ026-2021)1.3 符号说明和评标影响相关说明。

    3.1.16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提交最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3.1.17 撬装设备内所有管道焊接接头应采用全焊透结构,买方有权在设备出厂前和到现场后采用射线探伤对焊道进行抽查检测,投标人承诺检测不合格造成的设备返修、复检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3.1.18 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0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 16:00时至2023年6月1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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