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17时37分 发布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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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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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12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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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3703 |
项目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261.97万元 |
最高限价:261.97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多功能意识障碍促醒仪、儿童悬吊康复工作站等 | 1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73.520000 | B | C型臂、脑循环功能障碍治疗仪等 | 1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95.000000 | C | 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红光治疗仪、多功能清创仪等 | 1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3.950000 | D | 除颤监护仪、细胞离心涂片机、融浆机(干湿分离)等 | 1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9.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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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2.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的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4.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3年6月1日9时0分至2023年6月7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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