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GC-JC-2023-0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高平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工程)设计(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4641003),已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高行审字【2022】196号文件批准建设,晋城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平市清泉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平市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工程)设计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土建及预处理规模为9000 m³/d,生化车间处理规模为近期3000m³/d,,远期满足9000m³/d;配套建设接入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约3500米,污水处理构建筑物、总图工程、设备安装,电气自控等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2.3 建设地点:高平市河西镇下庄村,陵侯高速(S80)以南,高平市许河与丹河汇合点的东南侧。
2.4 设计周期:具备设计条件后,含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图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内容和深度。
2.6 招标范围:001不分标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文件通报记入不良记录的;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2日18:00 至 2023年06月07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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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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