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遵义市分公司2023年包裹包装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1采购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支局网点能力建设,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提升网点产能。本项目需采购半自动打包机171台、真空包装机216台。
1.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1.3供货地点:全市邮政各支局网点。
1.4采购范围:采购文件、答疑文件、澄清文件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1.5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验收规范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包号为:包1。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 44.4 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的任意时间,提供查询截图,加盖采购人公章)。
2.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采购人公章)。
2.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 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7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涉及本项目专业资格条件根据项目需求自拟。)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6 月7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6 月 13 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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