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农村集中供水设施保险试点项目(芷江县、麻阳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农村集中供水设施保险试点项目(芷江县、麻阳县)(项目名称)已由怀化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集中供水设施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怀水农〔2022〕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怀化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农村集中供水设施保险试点项目(芷江县、麻阳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保险试点范围,由政府投资为主、水利部门监管的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附属设施,具体范围包括水源地建筑(不含山塘与水库)、水厂房屋建筑(含装修)等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设施及供水管道、厂内设备、仪器仪表、厂内外监控、避雷设施等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设施(麻阳苗族自治县:保险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农村地区,涉及所有320处农村供水工程,其中千吨万人工程9处,千人工程24处,千人以下工程287处。目前320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正常运行,累计资产价值约2.66亿元;芷江侗族自治县:保险范围覆盖全县所有农村地区,涉及所有511处农村供水工程,其中千吨万人工程4处,千人工程34处,千人以下工程473处。目前511处农村供水工程都正常运行,累计资产价值1.5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怀化市农村集中供水设施保险试点项目(芷江县、麻阳县)主要从工程设施、机器设备损坏、水源地灭失、干旱供水等四个方面进行保险(具体详见保险试点县农村集中供水设施清单)。本次为一个标段。
2.3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一年 。
2.4 其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保险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一家保险公司只允许一个分支机构投标);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3.1.2财务要求:2021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100%(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偿付能力状况表为准)。
3.1.3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1.4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4月6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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