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XS-00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副产品销售类班车)邵武2023年-2024年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一年)招标 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项目规模:按招标文件要求.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XS-00101 | 2023年-2024年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一年) | 2023年-2024年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一年)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2024年粉煤灰、石膏、炉渣销售(一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财务状况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财务报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单位。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粉煤灰销售或承包业绩1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06 09:00到2023-06-1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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