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424/01
发标日期:2023年06月08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南片区通航安全评估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海南片区通航安全评估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项目概况: | 开展直升机场安全审核、《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生产作业许可证书办理以及作业海域通航安全评估、“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专家审查等服务,以满足船只生产作业需要。 |
项目所在地: | 海南及南海西部海域 |
服务内容简介: | 1、直升机场安全审核服务; 2、《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办理及通航安全评估专家论证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资质要求:无。 二、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评估或通航技术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服务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签字日期、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双方签字确认或盖章)或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一项完成订单的服务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一项及以上订单的均视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禁止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提示:由投标截止日上推3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事故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10)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且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到2023年0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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