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的委托,对“ 锅炉房供热设备及智能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锅炉房供热设备及智能供热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C230J0A8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1.45571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11.455717万元
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建设内容:该工程项目主要围绕锅炉房设备设施的自控系统、安防系统、及监控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更换一台供暖设备,以及因本次改造涉及的燃气管道移改等必要的安装施工内容。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
工程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各项验收。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3.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3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投标人须为中央国家机关 2021-2022 年工程施工项目定点采购的定点供应商,并按照不低于承诺的优惠率进行报价;
3.5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6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项目;
3.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3.10 供应商必须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发售时间:2023年6月 8 日至2023年 6 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及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也可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注册后,在线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 元人民币(含邮寄费),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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