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建集团第三工程公司
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交通疏解路面摊铺碾压工程
交建集团第三工程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交通疏解路面摊铺碾压工程-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交建集团第三工程公司 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交通疏解路面摊铺碾压工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交建集团第三工程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交通疏解路面摊铺碾压工程-水泥稳定碎石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2023-YH-JN8HX-WZZB-001)。招标人为交建集团第三工程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2023-YH-JN8HX-WZZB-001/01
标段(包)名称:交建集团第三工程公司-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土建四工区交通疏解路面摊铺碾压工程-水泥稳定碎石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水泥稳定碎石
2.2 交货期: 从甲方工地开工之日起至施工任务完成止
2.3 交货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机动车道水泥稳定碎石基层7天抗压强度宜在3.5~4.5MPa,压实度不小于98%,具体水泥含量应根据试验确定。 低剂量水稳碎石底基层水泥剂量为3%~5%,机动车道7d抗压强度不小于2.5MPa,压实度不小于97%,基层养生不少于7天。 原材料应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①水泥:宜采用初凝时间3h以上和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的,强度等级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用量及碎石级配按照设计强度以实验确定(水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6%)。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②碎石:应用硬质岩轧制,碎石中不应有黏土块、植物等有害物质,最大粒径不大于26.5mm。 本次采购的产品需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及该项目施工图纸要求。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或相关施工图纸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2.5 其他: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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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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