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3年湖仓一体数据采集能力和数据加工效率提升及数据存储融合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湖仓一体数据采集能力和数据加工效率提升及数据存储融合研究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 1257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数据中台已建成离线数据仓库和实时数据仓库,已具备实时和离线数据加工能力,拟启动“湖仓一体数据采集能力和数据加工效率提升及数据存储融合研究”项目。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类型、名称、规模、技术要求、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规模 | 技术要求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1 | 服务 | 中国铁塔2023年湖仓一体数据采集能力和数据加工效率提升及数据存储融合研究项目 | 500万元(含税) | 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开发及部署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 1 个,份额100%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00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含)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代表其法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仅可授权一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提供1个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同类项目业绩。
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和(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业绩案例视为未提供。
注:(1)同类项目业绩指:数据中台、数据仓库、实时数仓、数据治理
(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部门章)。
(3)合同对应的发票:①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②有效发票含税总额应不低于合同含税金额的10%。
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0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5)业绩不包含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子公司的业绩。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IT软件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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