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4/21-WL-001)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惠州东江燃机热电项目三维数字化移交平台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广东华电惠州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2.2.项目规模:2×9F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4/21-WL-00101 | 三维数字化移交平台 | 三维数字化移交平台的硬件及软件系统设备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维数字化移交平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三级或三级以上证书。
8.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包含三维数字化移交平台且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国内火电项目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或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15 15:00到2023-06-2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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