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6-16
华能清能院晶硅光伏产品检测实验室(淄博)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1-12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清能院晶硅光伏产品检测实验室(淄博)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紫外加速老化试验箱1台;光伏组件用湿热试验箱(含PID)2台;光伏组件用高低温试验箱2台;其余配套设备及材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地点:山东省淄博市。
2.3交货期:预付款后3个月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光伏检测设备销售合同业绩不少于3项,每项合同业绩必须包含紫外实验箱和高低温实验箱(且此两项需为自产设备),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
(2)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6月23日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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