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海发改社发函〔2022〕1号、海发改社发函〔2023〕19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美丽村庄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公寓楼A栋项目设计。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秀英校区内,本项目拟建1栋地下1层地上13层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21318.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304.88平方米(食堂面积3714.40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15590.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14平方米。配套购置食堂设备,建设室内外给排水、电气、消防、停车位、道路及绿化工程等。
2.3项目地点:海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秀英校区内。
2.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与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相应阶段的装配式设计、BIM方案设计(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6其他说明:招标控制价:2999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4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3.5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督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设计标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17时至2023年07月07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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