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分公司2023年墨竹工卡电信局光伏供电项目(第三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分公司2023年墨竹工卡电信局光伏供电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XZXZ-2023-051-3)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拉萨分公司2023年墨竹工卡电信局光伏供电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本次项目投资预估20.34万元(含税),18万元(不含税),税率13%。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分配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为18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工程拟选用66块550Wp单晶硅电池板,11块为一串列,采用固定倾角方式安装。光伏方阵采用逆变器就地逆变,6路电池组件串汇入一台40kW的逆变器的方式,将电压逆变成交流电后,通过电缆接入配电房为综合接入机房、办公楼,营业厅和员工宿舍供电。本次采购范围包括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太阳能支架及基础、连接电缆、配电防逆流及相关线路连接并由供应商提供太阳能支架及基础图、电气系统图等(EPC承包模式)。
2.2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3服务地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所指定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须具备住建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若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了企业资质的,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住建行政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太阳能产品供货和安装施工类),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认定)。每份合同(订单)下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
3.2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函,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代理商同时投标同一采购包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供应商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相应记录截图证明或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纳入铁塔总部或西藏自治区铁塔黑名单的。
注:上述条款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截图,否则应答将被否决。
3.5关联关系认定: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7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谈判文件的获取
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如下: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至2023年6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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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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