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三明沙县机场网络安全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福建三明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三明沙县机场网络安全提升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SMYG2023-QZ045
2、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交付地点 | 交付时间 |
第一包 | 三明沙县机场网络安全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50万元 |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注:(1)、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若提供财务报告的,须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3.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3.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2023年06月21日至2023年06月29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