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传承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康乐县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传承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康发改发〔2022〕572号、康发改发〔2023〕45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乐县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传承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单位:康乐县富康城乡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康乐县附城镇中元村及县城东北角
4、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融资贷款及地方财政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5、估算投资: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5592.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387.24万元;其中全民健身体育中心总投资为20594.57万元,工程费用16848.66万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传承中心总投资为14997.69万元,工程费用12538.58万元。
6、建设规模:
(1)全民健身体育中心:总用面积为41047平方米(约61.6亩),新建一座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建筑,全民健身体育中心规模分类为小型全民健身体育中心体育建筑等级为丙级,总建筑面积为12087.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087.45平方米,设置坐席数2918座(固定座位2702座、活动座位200座、残疾人座位16座);室外配建篮球场2个、排球场2个、乒乓球场9个、室外儿童活动场地1块1200㎡,配套建设安装相应体育器材、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等附属工程。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儿传承中心:总用地面积为27428平方米(约41.1亩),总建筑面积9865平方米,新建一座“三馆一中心”综合馆,由花儿传承展演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及图书馆组成。其中花儿传承展演中心设置座席数800座,为小型剧场,建筑等级为丙级,建筑面积3254平方米;博物馆及文化馆均为小型综合类展博馆,建筑面积分别为2931平方米、1860平方米;图书馆为小型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1820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广场铺装、绿化、照明、消防、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7、标段划分:/
8、设计周期:3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根据康发改发〔2022〕572号、康发改发〔2023〕45号文件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设计服务。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配备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6月)类似设计项目业绩。
5、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6、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工程建设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 (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将《工程建设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送到评标委员会。
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1日22时至 2023年6月26日22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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