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2023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小额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CT20230625108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公司行政车辆及生产用车日常维修保养服务需求,确保安全行驶,现需申请采购2023年公司行政车辆及生产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9万元(含税)
1.5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6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90000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
2.2交货期:/
2.3交货地点: /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公司车辆及生产用车进行维修、保养等服务
2.2服务期限:截至采购预算金额执行完毕或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上级单位出台新的政策或指导意见。
2.3服务地点:陕西省安康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陕西省安康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以上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有1项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5万元。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盖章页、签订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级或总部级/陕西省级】“禁止交易企业”的。 。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7其它要求:/。
3.8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0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11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列入【全国/XX省/XX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陕西省级/安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10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如下: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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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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