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及站区工程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23-21
1. 招标条件
汕汕铁路汕头站及站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8〕56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50%,全部由广东省先行出资,资金已落实;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高铁枢纽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市发改投预〔2020〕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汕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汕头市人民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100%,全部由汕头市出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
(1).汕头站及站区工程范围
汕头站站址位于汕头市龙湖区境内,既有汕头站车场规模2 台4 线,新建汕头站规模为11 台24 线,自东向西分别为汕汕高速车场4 台9 线、广梅汕普速车场4 台10 线,以及粤东城际场3 台5 线。设450m×9m×1.25m 基本站台1 座,450m×12.0m×1.25m 中间站台3 座,广梅汕普速车场设到发线8条、正线2 条,设550m×12m×1.25m 中间站台2 座,450m×12.0m×1.25m 中间站台2 座,预留粤东城际场设到发线5 条(含正线),设225m×9m×1.25m 基本站台1 座,225m×12.0m×1.25m 中间站台2 座。
站房总建筑面积99999 平方米,站房总面宽240m(高架候车厅宽210 米),进深方向320m(不含西侧综合开发工程),站台上方设置混凝土结构无站台柱雨棚。考虑既有站场运营,汕头站站房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工程以站房2E 轴分界,2E 轴往东为一期工程,2E 轴往西含既有站房改造为二期工程,一期工程与汕汕铁路(汕头南至汕头段)同步开通,开通范围为1-17 道及以上高架站房,剩余部份为二期转场后实施。
(2).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范围
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汕头火车站位于汕头高铁站站场正下方,为规划轨道交通1 号线、3 号线的换乘车站。车站西端为既有西广场地下交通枢纽,东端为汕头高铁站一体化工程新建东广场。车站形式为地下双层明挖双岛四线车站,站台宽度15.5m+15.5m,预留工程总长504.85m,标准段总宽50.26m,车站底板埋深约20.820-21.859m。总建筑面积46931.57 m2,其中主体建筑面积44376.46 m2。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一期)已实施,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与站房二期同步实施。
2.3 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总工期为54个月,分东西两区分步实施(以站房2E轴为界)。其中东区工程先行施工,于2022年11月30日开工,计划2024年11月30日竣工,工期为24个月;西区工程(含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在东区施工完成,既有线倒边完成后再施工,计划2024年11月1日开工,计划2027年4月30日竣工,工期为30个月。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为止。
2.4 招标范围: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站及站区工程和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第三方检测。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桩基检测、钢结构检测等。
第三方检测主要内容及数量表
序号 | 专业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 | 检测方法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汕头站房工程 | 1> | 钢结构 | 焊缝 | 超声波探伤一级缝(100% ) | 米 | 5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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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二级缝(20%) | 米 | 54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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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站房 | 植筋 | 拉拔试验(1%) | 根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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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 | 1> | 桩基检测 | 完整性 | 低应变(50%)桩径1m | 根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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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 声波透射法(50%)(每桩3根声测管,长度48m) | 根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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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 | 钻芯法(5%)10根 | 米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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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压承载力 | 抗压静载试验(1%)17000KN | 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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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拔承载力 | 抗拔静载试验(1%)4600KN | 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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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钢结构 | 焊缝 | 超声波探伤一级缝100% | 米 | 2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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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探伤二级缝20% | 米 |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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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汕头站区生产生活用房 | 1 | 地基处理-水泥土搅拌桩 | 地基承载力 |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 根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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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桩承载力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 根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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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身完整性检验 | 取芯 | 根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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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地基处理-沉管砂石桩 | 地基承载力 | 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 | 根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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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桩基础-预应力混凝土方桩 | 单桩承载力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 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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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身完整性检验 | 低应变 | 根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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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桩基础-钻孔灌注桩 | 单桩承载力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 | 根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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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身完整性检验 | 低应变 | 根 |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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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波透射法 | 根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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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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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号: STZJC-2。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3.1.1 标段编号:STZJC-2标段。
(1)资质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 认证范围涵盖所投标段对应的检测项目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7月至2023年7月)具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经验和业绩(业绩须包括本次招标的全部检测项目),具备承担相应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10 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主持或负责铁路大中型项目工程或类似大中型工程检测工作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检测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检测业绩,担任过铁路大中型项目工程或类似大中型工程检测技术负责人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本检测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7月至2023 年7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0年7月至2023 年7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2020年7月至2023 年7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所在的地方政府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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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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