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5/16-QT-051)
一、 招标条件
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东华热电2×320MW火电机组生产服务项目已由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项目规模:2×32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并正式开工之日起45天内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5/16-QT-05101 | 1号锅炉保温超温部位、炉顶大包及电除尘器保温治理 | 主要内容为东华热电#1锅炉炉顶大包、电除尘、化学除盐水箱、#1锅炉本体、汽包、锅炉四大管道、烟风道、煤粉管道、脱硝、脱硝旁路烟道进行保温拆除更换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 5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锅炉保温超温部位、炉顶大包及电除尘器保温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7.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投标截止日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保温施工或维护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仅限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双方、合同范围及内容、合同盖章签字页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6-27 09:11到2023-07-0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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