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7/18-QT-148)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录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录
2.2.项目规模:2023—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录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7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7/18-QT-14801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录 | 1.投资项目后评价范围包括境内及境外固定资产基建投资项目与股权投资项目。固定资产基建投资是指能够形成新增生产能力、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是指参与或控制企业经营活动并以持有一年及以上股权为目的的投资活动(含金融股权),主要包括新设、增资(增持)、对外投资并购等投资活动。 2.投资项目后评价类型包括煤电、燃机、热网、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光伏(含分布式光伏),电化学储能,以及水电(含抽蓄)等。 3.选取不超过10家(如有效投标人不足6家,则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如有效投标人6-10家,末位淘汰1家,其他投标人中选;如有效投标人10家以上,则选取排名前10家的投标人中选)具有后评价业务相关经验、业绩和专业人员的咨询企、事业单位组成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录库,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将从入围中标名录中择优选聘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选聘方式为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等方式。 4.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在有效期内,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的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业务,将在备选库内机构范围内进行选择。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名录】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不包含乙级资信预评价证书)或甲级资信证书,业务包含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9.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电力境内、外固定资产基建投资及股权投资煤电、燃机、热网、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光伏(含分布式光伏),以及水电(含抽蓄)项目后评价业绩6项及以上。
四、 资格预审方法
预审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3-06-27 17:15到2023-07-04 23:00。
5.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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