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XCF-23130
富岛公司甲醇二期E101/1、E102/1、E114换热器更换项目设备购置
海油石油富岛有限公司甲醇分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HXCF-23130/01 | 富岛公司甲醇二期E101/1、E102/1、E114换热器更换项目设备购置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富岛公司甲醇二期E101/1、E102/1、E114换热器更换项目设备购置
3台套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天(自然日)具备现场交货条件,招标人依据现场装置停车安排确定最终交货时间,具体时间招标人提前1个月通知。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1号
海洋石油富岛有限公司甲醇分公司年产80万吨甲醇装置(以下简称“甲醇二期”)脱硫中间换热器(E101/1)、饱和塔循环水加热器(E102/1)由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化工机械厂制造,预塔再沸器(E114)由大连亿鹏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制造。以上三台设备均为2010年10月投入使用,已服役超过12年。现拟对该3台设备进行整体更换,并对材质进行升级。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园区三路1号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投标人属性:国内品牌仅接受制造厂参与,国外品牌仅接受制造厂或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商参与;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应提供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D级及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设计及制造部分均不允许外委。
4、投标人实缴资本不低于本项目标的金额。
5、业绩要求: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类似U型管式换热器设计、制造业绩至少2项,类似浮动管板式换热器设计、制造业绩至少2项。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及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为所要求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3-06-27 到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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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