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浙江联通光纤活动连接器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5年浙江联通光纤活动连接器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ZJZB-2023-12936),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3-2025年浙江联通光纤活动连接器集中采购。
1.2 采购内容:2023-2025年浙江联通光纤活动连接器集中采购。采购预算364.86万元(不含税)。
1.3到货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1.4保修期:24个月。
1.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本项目中选人数量:在初步审查合格的条件下,评审委员会将所有有效应答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1.7.1有效应答人不少于4名时,评审委员会推荐前3名中选候选人,中选2名,份额为70%:30%。其中项目总金额的20%宁波区域由第一中选人供货;
1.7.2有效应答人少于4名时,评审委员会推荐前2名中选候选人,中选1名,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统一折扣系数(非下浮率)限价为90%,应答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且未载明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应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2应答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2.3应答人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熔端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的供货经验,并提供经验业绩合同至少3份,提供相关案例证明材料。
注:(1)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2)需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原件备查。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和金额为准(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订单)
2.4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出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
2.5本项目如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则只接受原厂直接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如为进口设备,则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请提供授权证明复印件。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则只接受制造商应答。
2.6应答人须提供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产品熔端型光纤活动连接器的检测报告,熔端型光纤活动连接器检测报告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振动试验;2.扭转试验;3.抗拉力试验;4.机械耐久性;5.高温、低温;6.温度循环;7.湿热。
注:检测日期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日期之前。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应答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承诺不得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时要求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承诺函)。
2.10本项目要求应答人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承诺函)。
2.11应答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1)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答人在此网站无法查询的,以第2条“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
2.13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应答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14应答人须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应答人不是采购方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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