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7月4日 1.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沧州分公司增上总硫在线分析仪项目所需总硫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0619-3809-8426-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沧州分公司增上总硫在线分析仪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在线总硫分析仪\0-100mg/L 5% 隔爆型 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 | 1.00 | 套 | 包1-增上总硫在线分析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必须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7 测量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纯氧,纯氢等危险气体。 3.1.8 检测限0.1ppm 3.1.9 零点漂移24H ≤1%FS 3.1.10 具备同时测量H2S、COS、甲硫醇、二硫化物和硫醇等及总硫的功能,并同时模拟输出。 3.1.11 防爆等级:隔爆 Ex dII CT4 Gb 或BII+H2,并提供有效期内防爆证书。 3.1.12 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3.1.13 精度±1%FS 3.1.14 使用紫外荧光法或紫外吸收法。 3.1.15 模拟输出:不少于6点独立输出。 3.1.16 数字输出:Modbus485RTU,3组开关量信号输出。 3.1.17 所投的产品必须自2017年以来至少2家运行超过1年以上的国内炼油及化工同型号产品应用业绩,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 3.1.18 本次投标接受生产商投标(集成商视同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集成商必须取得所投产品厂家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期限至少一年。 3.1.19 关键备件(指仪器中的光学滤镜及参比镜片,防腐耐温光纤及流通池(紫外吸收法),高温裂解炉(紫外荧光法),微量调节流量分配器)供应期限不少于15年。 3.1.20 必须提供投标商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及OHSAS 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证书适用范围必须包括仪器仪表销售及配套预处理和采样系统的设计集成,且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1.21 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 3.1.22 投标人须承诺“按照HSE要求,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安保、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物资包装、运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E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6月16日 8:00至2023年7月10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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