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电瓶叉车更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37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合肥车辆段电瓶叉车更新采购招标人为上局-合肥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技术改造站段管理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上铁计统函〔2023〕369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台电瓶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合肥车辆段电瓶叉车更新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车辆段,招标资金来自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合肥车辆段2台3T电瓶叉车更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性质的电瓶叉车设备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提供设备生产商的特种设备叉车(3T)生产许可证明(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代理证明)。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电瓶叉车产品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用户使用报告,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不少于2份电瓶叉车产品供货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C、D级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本项目须在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5日 09:00至2023年7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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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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