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黑龙江云岭49.3MW风电项目、横岱山90.1MW风电项目、大箐山16.15MW风电项目、安徽汊涧43.75MW风电项目、江西武华山二期37.5MW风电项目、甘肃敦煌48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5822,招标人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黑龙江依兰云岭49.3MW风电项目:场址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境内,拟拆除原有机组进行等容改造,并利用原220kV 的升压站,以一回220kV 出线接入电力系统。
(2)黑龙江桦南横岱山90.1MW风电项目:场址坐落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土龙镇境内,拟拆除原有机组进行等容改造,并利用原110kV的升压站,以一回110kV 出线接入桦南变电所,送入电力系统。
(3)黑龙江伊春大箐山16.15MW风电项目:场址坐落于伊春市大箐山县境内,拟采用3台单机容量5.0MW以上风机进行等容改造,拟拆除原有机组进行等容改造,风机经出口变压器升压后接入该升压站10kV母线,经主变升压后经1条66kV送出线路接入系统。
(4)安徽天长汊涧43.75MW风电项目:场址坐落于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境内,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张铺光伏220kV升压站#1主变低压侧。
(5)江西宁都武华山二期37.5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赣州市宁都县会同乡武华山地区,风场周边省道 S215、国道 G206 和济广高速 G35 经过,场区内部分布有村村通道路。 地面高程大致介于 436.39~1057.51m 之间,高差约620m。
2.1.2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2个标段。该公告是第二标段,包括黑龙江依兰云岭49.3MW风上大压小项目、黑龙江桦南横岱山90.1MW风电上大压小项目、黑龙江伊春大箐山16.15MW风电上大压小项目、安徽天长汊涧43.75MW风电项目和江西武华山风二期37.5MW风电项目,总计五个项目风力发电机组打捆集中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1)黑龙江依兰云岭49.3MW风电项目:拟采购8台及以内单机容量6.0MW以上风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2)黑龙江桦南横岱山90.1MW风电项目:拟采购15台及以内单机容量6.0MW以上风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3)黑龙江伊春大箐山16.15MW风电项目:拟采购3台及以内单机容量5.0MW以上风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4)安徽天长汊涧43.75MW风电项目:拟采购7台6.25MW风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5)江西宁都武华山二期37.5MW风电项目:拟采购6台6.25MW风电机组,含塔筒、锚栓及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等,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2.1.3交货期
黑龙江依兰云岭49.3MW风上大压小项目、黑龙江桦南横岱山90.1MW风电上大压小项目、黑龙江伊春大箐山16.15MW风电上大压小项目交货期均为:
锚栓交货期 2023年5月-2023年6月;
法兰交货期 2023年6月10日前全部到达塔筒厂;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交货期 2023年7月-2023年8月;
主机交货期 2023年7月-2023年8月;
叶片交货期 2023年7月-2023年8月;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安徽天长汊涧43.75MW风电项目交货期为:
锚栓交货期 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日;
法兰交货期 2023年8月01日前全部到达塔筒厂;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等同塔筒同时供货。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交货期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主机交货期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叶片交货期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江西武华山风二期37.5MW风电项目交货期为:
锚栓交货期;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5日,塔筒风机交货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1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2包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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