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监理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栾川工服招标(2023)0208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241呼北线竹园至县城段改建工程监理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栾川工服招标(2023)0208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起点位于G241呼北线竹园村,沿G241老路向南过月湾桥,下穿栾卢高速鸡冠洞互通,进入栾川县城,过长春路、幸福路,终点止于兴华路口,全长3.984公里,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8661.22万元,其中估算建安费用12938.91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总监签字);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07日00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13日23时59分5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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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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