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物资招标公司2023-2024年集采项目现场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3051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物资招标公司2023-2024年集采项目现场车辆租赁服务(第二次)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与服务期限
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云南、四川、内蒙古、湖北等区域集采项目现场车辆租赁(SUV,含驾驶员),服务范围包括提供租赁车辆、驾驶员及租赁期间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停车、洗车、
驾驶员食宿(出差期间住宿费除外)、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等服务。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
(1)湖北区域集采项目所在地租赁共计2台5座SUV(两驱SUV,排量不低于1.5T,车辆购置价15万元以内),根据租赁时间,总租赁量共计约16台·月;
(2)其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云南、四川、内蒙古等区域)集采项目租赁共计20台5座SUV(四驱SUV,排量不低于2.0T,车辆购置价20万元以内),根据各项目租赁时间,总租赁量共计约132台·月。
以上租赁车辆数量及租赁期均为预估,各项目租赁车辆自进场开始计算租赁期,具体租赁车辆数量及租赁期以项目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2.2服务期
自2023年8月起至2024年12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备至少两项车辆租赁项目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7日08时30分至2023年7月12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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