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205)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4号炉脱硝第二层催化剂更换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2.2.项目规模:335MW 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日历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20501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4号炉脱硝第二层催化剂更换 | 本标段包括: 元件尺寸(长×宽×高)150*150*850mm、18孔、132.2m蜂窝式催化剂的生产、新催化剂的性能检测、新旧催化剂的拆除与安装、声波吹灰器移位所涉及的所有施工以及厂内运输等;具体项目详见4号炉脱硝第二层催化剂更换招标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4号炉脱硝第二层催化剂更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8.投标人(不能是关联单位或上下级企业)应具有脱硝催化剂全尺寸实验检测评估CNAS认可(认可的检测范围应至少包含脱硝催化剂活性、脱硝效率、氨逃逸、SO2/SO3转换率、压降、比表面积、主要化学成分、抗压强度、磨损强度等相关参数),并提交CNAS证书以及认可范围附表;
9.投标人应为脱硝催化剂的设计及制造企业;
10.投标人需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内不少于3项300MW及以上容量锅炉脱硝蜂窝式催化剂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7-07 16:00到2023-07-15 23: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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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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