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中心原孤岛社区材料站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监理
竞标采购公告
被邀请各单位:
1.采购条件
新能源开发中心原孤岛社区材料站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已由《关于原孤岛社区材料站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胜油局发批字〔2023〕3 号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新能源开发中心原孤岛社区材料站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开发中心原孤岛社区材料站等区域光伏发电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2.3建设规模:安装550瓦单晶硅光伏组件7618块、196千瓦组串式逆变器19台、2000千伏安和2500千伏安变压器各一台,总装机容量4189.9千瓦,就近接入6千伏南一站线和6千伏热力线。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为准。
2.4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约160天。
2.5合同估算金额:18.34万元(不含税)。
2.6采购范围:本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内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标采购活动。
3.3本次竞标采购活动要求承包商拟派以下人员的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4本次竞标采购活动要求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未设委托)或授权委托人(如设有时)持有本单位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
3.5本次竞标采购活动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竞标采购活动者,必须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授权委托人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已经办理过公司登记的微信号不需要重复登记)。本项目编号为:20234143 ,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采购人将不接受未购买竞标文件的竞标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
4.2发售时间:2023年7月10日09时00分至7月12日17时30分
4.3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 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采购文件: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4.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保证金
采购人不要求承包商提交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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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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