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一风井35KV电源线路(单塔单回)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MTZB23G-4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大同市 左云县
1.招标条件
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一风井35KV电源线路(单塔单回)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XMTZB23G-41),已由晋控投资字【2023】50号、晋控煤业经发【2023】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2023年安全费用,招标人为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根据《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道头矿井南一盘区初步设计说明书》,拟为南一风井场地新建35kV变电站架设双回路架空线路。新建南一风井35kV变电站内设2台SFZ11-25000/35,35±3×2.5%/10.5kV, 25000kVA变压器,布置在室外,正常工作时,2台变压器同时工作,分列运行,当一台变压器事故或检修停止运行时,另一台变压器可保证该变电站全部负荷用电。两回35kV架空线供电电源分别取自马道头矿井110kV变电站35kV侧不同母线段,架空线路导线为LGJ-240钢芯铝绞线,一回避雷线选用GJ-50钢铰线,另一回避雷线采用OPGW架空复合地线。两回线路一用一备,当一回故障时另一回可以保证南一风井场地全部负荷用电。
35kV架空线路路径方案:两回架空线路由马道头矿井110kV变电站35kV不同母线段架空引出,引上至双回路终端塔,同塔架设向东南方向延伸,依次跨过矸石山及35kV线路后,采用分塔架设方式钻过110kV线路,向南偏西方向延伸,至树林北面空地,向南利用树林中空地跨过约1.3公里的树林,之后向东南方向延伸绕过降村至村庄东侧,继续向南延伸至南一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新建南一风井场地35kV变电站双回路架空线路(单塔单回)。两回35kV架空线供电电源分别取自马道头矿井110kV变电站35kV侧不同母线段,架空线路导线为LGJ-240钢芯铝绞线,一回避雷线选用GJ-50钢铰线,另一回避雷线采用OPGW架空复合地线。单回线路总长度约5.8公里,双回路线路总长度11.6公里。全线设1基双回路终端塔,4基双回路转角塔,22基单回路转角塔,20基单回路直线塔,3基单回路终端塔;角钢采用35kV特殊定制塔,铁塔基础采用大板回字形基础。接地采用石墨烯接地系统。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4建设地点:大同煤矿集团马道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最新设计规范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能力;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四级及以上承装、承试;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EPC总承包完工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人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同类或类似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熟悉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3.7.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7.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3.7.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17:30至2023年7月17日17:30。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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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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