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2023年重卡换电站关键技术应用与示范研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招标项目名称及工信部(招标)编号:中国铁塔2023年重卡换电站关键技术应用与示范研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工信部编号:TT32FW04230009、招标编号:GPDI-ZB-2023-01840-2)
1.2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 招标
1.4 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标段划分:不划分
1.6 中标单位数量及中标份额:一家,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560000.00元(含税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的服务范围为重卡换电站关键技术研究。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三:《技术规范书》。
2.2服务期限: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示范站交付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结项及通过最终验收。
2.3服务地点:河南省。
2.4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含)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4自然人股东: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高级管理人员: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6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备累计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定义:项目中含重卡换电站产品销售或研发】。
【①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主体、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对应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或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作为证明文件,如合同无法说明项目内容符合上述同类项目经验内容,可由甲方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作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合同甲方公司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的部门章);
②对于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合同,若仅提供上述其中一项,相应的合同均无效。
③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发票截图)要求:1)有效发票含税总额等于或小于合同金额;2)发票应同时满足a、b、c、d条件可认定为有效发票:a、开票日期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1年6月1日,2023年5月31日】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与合同买方或其分支机构一致;c、发票销售方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d、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合同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若为框架合同,金额统计以框架签署后下达的订单合同累计金额为准。仅计算业绩中同类项目范围对应的金额,无法区分同类项目金额的业绩不纳入计算范围。
⑤若根据框架合同正文的要求(需提供对应的内容页),框架内以非订单合同形式下达采购需求或确认工作量的,上述备注中的“订单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成相应形式的证明材料。
⑥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3.7不得存在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技术研发服务“中国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1日20:00至2023年07月17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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