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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2 17:36:2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潮州市湘桥区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拟对潮州市湘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潮州市湘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05-12-04F-2023-D-E141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850,000.00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此采购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潮州市湘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参数及要求

1

救灾帐篷

70(套)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2

雨鞋

400(双)

3

雨衣

400(双)

4

普通睡袋

50(个)

5

手电筒

330(个)

6

折叠床

300(个)

7

帐篷照明灯

50(个)

8

移动电源

11(个)

9

发电机

11(台)

10

中型移动照明灯塔

2(台)

11

移动救灾应急广播

2(个)

12

物资垫板

20(个)

13

置物架

20(个)

14

应急包

50(个)

 

6.交货地点:湘桥区应急管理局(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7.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40天内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8.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被认为在填报投标报价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有关章节以及审查了所有相关资料,已确保本次招标的所有招标范围内的各种价格风险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开标后,任何因投标人的疏漏而提出的不利于采购人的合同调价申请将不被接受。

(2)投标人的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的货物(原装、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运费、仓储费、安装调试、检测费用、培训、质保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投标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9.节能、环保要求: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2 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分包给小微企业(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承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提供公安机关针对本项目颁发的《广东省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备案回执》),且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整体合同金额的60%或以上,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3.1.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建议供应商先自行到该网站查询确认本行业或单位是否已被覆盖),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本项目失败,采购人将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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