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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银行新并入三家行城商行股权登记存管法律服务外聘律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7-17 11:48:4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原银行新并入三家行城商行股权登记存管法律服务外聘律师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原银行新并入三家行城商行股权登记存管法律服务外聘律师项目已经审批,采购人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新并入三家行城商行股权登记存管法律服务外聘律师项目

2.2采购编号:YDCG20230060

2.2磋商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行内工作专班拟填写提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法律材料进行集中培训,对国有股东的认定和需提交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确认,对涉及质押和冻结股权的材料填写进行指导并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确认,协助我行依法合规、尽快完成登记存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股权登记存管项目完结。

2.4最高限价:人民币49万元(含税)。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需具备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执业资格,2020年以来年检合格(提供执业许可证、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截图等证明材料)。

3.1.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备按照招标人要求勤勉履职、完成相关服务的能力。(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人员要求:

3.2.1 供应商能够提供稳定的律师团队,拟派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3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其中至少包含1名合伙人)。团队成员近3年均年检合格且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执业年限不足3年的,自执业以来算起)。(提供团队成员执业证、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3.2.2 供应商承诺未征得中原银行书面同意情况下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根据采购人业务需求如需替换律师按采购人要求替换;供应商承诺根据委托方要求及时调整服务策略、在委托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供应商承诺为达成委托方工作目标,可平时、周末、节假日加班、出差,供应商报价已包括上述费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业绩要求:

3.5.1自2020年1月1日起,供应商具备银行业金融机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应提供与银行签署的合同或其关键页:内容应包含合作银行、合作内容、合同期限、合同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等;若为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合同,但服务期限截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视为符合本要求。)

3.5.2自2020年1月1日起,供应商为上市公司提供过公司治理层面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如草拟或审阅股东会决议、协助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协助制定或修订公司治理文件以及证券法律事务等之一的);(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含合作对象、合作内容、合同期限、合同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等,确无法提供合同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若为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合同,但服务期限截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的,视为符合本要求。)

3.6信誉要求:

3.6.1 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对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均应查询并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3.6.2 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供应商及其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应提供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对供应商及其负责人均应查询并在截图上加盖公章)

3.6.3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重大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18日9:00分至2023年7月20日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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