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Z2300672B050175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年购置计划-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采购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年购置计划-越野车、商务车、皮卡车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计划采购车辆12辆,其中:越野车9辆,招标控制单价为人民币22.1万元/辆;商务车2辆,招标控制单价为人民币33.6万元/辆;皮卡车1辆,招标控制单价为人民币15.9万元/辆。以上为全费用不含税价,不含增值税发票税金,不含车辆购置税。
2.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2.4供货地点: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排放标准符合GB18352.6-2016国VI,且为2023年年度生产出厂的全新合格车辆。
2.6质保要求:按厂家质保期要求执行并赠送首次保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者经销商。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若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成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投标人须提供廉政信用承诺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后审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7月17至2023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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