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金甬铁路公网覆盖工程机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3-1242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金甬铁路新建铁路起自甬台温铁路云龙站,终至沪昆铁路义乌站,新建正线长度188.301km,其中隧道97.926公里。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金甬铁路公网覆盖工程所需的综合柜和设备柜,采购清单如下,采购规模为预估,具体执行数量和结算金额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产品名称 | 单位 | 宁波市 | 绍兴市 | 金华市 | 小计 | 含税预算金额 (万元) |
综合柜 | 架 | 74 | 91 | 37 | 202 | 232.3 |
设备柜 | 架 | 74 | 91 | 37 | 202 | 171.7 |
1.3采购预算:404万元(含税)。按中标单价*预估数量签订合同。
1.4交货地点:浙江省(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货到指定地点。
1.6保修期:3年。
1.7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9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综合柜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9455元/架,设备柜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7184元/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检测报告:
a、★号条款:投标人须提供CMA(中国计量认证)或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同类产品(电源柜和设备柜)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b、检测报告数据与技术文件应答不一致,以检测报告结果为准
说明: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为母公司,投标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投标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制造商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同类产品(室外型机柜)业绩。
注:(1)时间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由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日期为准(如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金额要求:单项合同以合同累计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由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累计金额为准;
(3)其他要求:A、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章页);
B、若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双方签章页);b. 框架协议相应的采购订单(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相应关系”指显示框架合同编号或框架合同名称或其他与框架协议有效关联关系的信息。
C、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2.4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投标。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为母公司,投标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投标人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也视为制造商投标。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控股与管理关系
(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7月17日17时30分至2023年07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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